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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11-29 18:57 只看该作者
“有腐败,无举报”,正常!
“有腐败,无举报”,正常! “有腐败,无举报”,正常!
郑明怀
“上海社保资金案涉及众多中高级干部,犯罪情节相当严重,不少涉案人员的贪污腐败行径长达数年,还有一些涉案人员存在生活腐化堕落问题。但检察机关对近年来收到的举报材料进行认真的查询,却没有发现对相关涉案人的举报,这一结果令人大感意外。” (《上海社保案有腐败无举报 破贪腐案多因群众揭发》新华网 2007年11月29日)
上海社保资金案涉及众多中高级干部,持续了这么长的时间,要是说没有人知道,那只不过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自欺欺人罢了。可举报材料中竟然没有发现对涉案人的举报,这倒的确值得深思。而这样的结果其实并没有什么好意外的,实在太正常了。
群众不举报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还少吗?不少举报者把举报材料邮寄到相关部门,可是这些举报材料竟然落到腐败分子的手里,结果是不少举报者家破人亡,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面对这样的情况,谁还敢举报呀!还有,很多举报人反复举报,可是有关部门却置之不理,久而久之,老百姓不相信政府,即使知道有人腐败,也不会去举报。
事实上,普通群众想要掌握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其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去举报,这样的举报并没有太大的用处,反而可能会被腐败分子抓住把柄,为其打击报复提供借口。
知道腐败真相的人,往往是腐败分子的上级、同事、下属,因而真正要举报这些腐败分子的人不是一般群众而应该是腐败分子的“熟人”。这些人为什么不举报,才是问题的关键。下属举报领导这可是“大逆不道”的事,就算你这次检举揭发有功,日后哪个领导敢重用你呢,想必没有哪个领导傻到提拔重用一个有可能举报自己的人吧!同事也会堤防你,不愿意跟你交往。举报者在单位即使没有遭受打击报复,也会面临生存的困境。不举报其实也是一种无奈,我们不能过多苛求这些下属明哲保身,一身正气、疾恶如仇在生存的压力下就会变得暗淡起来。
如果对一个持续了长时期的腐败案件,相关部门是不是一点责任都没有呢?一方面,可能是腐败分子手段高超,作案非常隐蔽,一般人根本就不知道内情,没有留下任何的证据,有关部门很难察觉;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知道有人腐败,但是没有去查,甚至不敢去查,任其继续腐败。应该说,“有腐败,无举报”这种情况的出现,纪检等相关部门也是有责任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破除“举报困境”,不是说破除就破除的。查处腐败分子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群众举报身上,纪检等相关部门更要主动积极去查处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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